拍卖竞价过程中,有时候竞拍者所成交的价格低于拍卖标的的担保金额,这时候就会让成交人感到担忧,是否需要补足差额款项呢?
实际上,在拍卖成交后,如果成交价低于原担保金额,则成交人只需要按照成交价支付拍卖成交价,而不需要额外补差价。但是如果原业主已经资不抵债,那他是否还需要偿还成交差额的欠款呢?答案是视具体情况而定。如果原业主已经与债权人签订了债务重组协议或者清偿计划,那么成交差额可能会被包括在债务范围内,原业主需要按照协议或计划还款。但如果原业主已经破产清算或者资不抵债,那么成交差额可能会被视为坏账,原业主就不必再承担责任。
而按这套标的而言,由于资不抵债,需要偿还成交差额的欠款。在拍卖成交价低于原担保金额的情况下,原业主的债务并没有完全得到清偿。因此,他需要继续承担未偿还的债务责任,直到全部清偿为止。
总的来说,拍卖成交价低于原担保金额时,成交人不必担心原房产的债务问题,只需要把价格控制在自己能接受的范围内成交即可。